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MEDIUS HOLDINGS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方针如下。
①
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董事及职员为对象,在继续贯彻行动规范的同时,制定合规指导方针,关于法令、公司章程、公司内部规章、社会常识及企业理念等在执行职务时应该遵守的具体事项,加深由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组成的本集团公司整体的理解,构筑确保本集团公司合规的体制。作为其中的一环,在本公司构筑并实施以本公司集团的董事(外部董事除外。)以及使用人为对象的关于遵守规定的电子学习等的公司内研修制度。
②
为推进集团合规体系建设,我们成立了合规委员会,由代表董事担任主席,董事及各子公司代表董事兼社长、总裁为成员,审议与合规相关的重要事项。我愿意。此外,合规委员会将审议内容向董事会报告。
③
为了确保本公司理事履行职务的合法性,将选拔与本公司没有利害关系者的社外理事。
④
本公司和各子公司的董事参加公司外举办的各种合规研讨会,以提高理解。
⑤
为了强化本公司集团的有关遵守法令的通报功能以及咨询功能,设置了以本公司集团的所有董事、监事以及使用人为对象的公司内通报制度的帮助热线“K call”,同时禁止对进行该通报的人进行不利的处理。
⑥
我们团体的基本方针是坚决应对并彻底消灭对公民社会构成威胁的反社会势力,并注意不让其有机可乘。
作为集团消除反社会势力体系的一部分,我们将制定应对手册等,并指定和运营责任部门。此外,与商业伙伴签订的基本交易合同中包含有组织犯罪排除条款,如果发现商业伙伴是反社会势力,则允许取消合同。
此外,我们会与当地警察局、特别暴力预防措施协会等外部组织合作,选派负责防止无理要求的人员,一旦出现问题,我们将通过建立内部系统我们的法律顾问。
⑦
由独立于其他业务部门的本公司内审室实施内审。通过对内审计,检验和评估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内控制度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促进其改进,确保本公司集团员工履行职责的适当性。
⑧
本公司的监查等委员会和本公司的内部监查室每月召开联络会进行合作,努力实现信息共享,相互提高监查效果。
关于执行本公司董事职务的文件和其他信息,如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批准文件,根据内部规定妥善保存和管理,并建立一个系统,允许必要的利益相关者查看。
①
针对本公司集团的法规遵从、灾害、环境、信息安全等相关的个别风险,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各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规则及指南等,对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员工进行教育及指导。
②
作为发生大地震等大规模灾害时的对策,本集团公司制定了集团横断的大规模灾害BCP (事业继续计划) ,为确保职员、来访者等的安全、重要业务的继续等构筑体制。
③
由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其分科委员会的专门委员会对本公司集团整体的风险认识、风险的发生防患于未然等进行研究。此外,审议的内容将向董事会报告。
④
在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其小组委员会的专门委员会中,我们将审议风险管理的重要问题,同时我们公司和各子公司将合作,从整个集团的角度改善风险管理系统。
⑤
由独立于其他业务部门的本公司内审室实施内审。通过内审,检验和评价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内控机制的适当性、有效性,督促其改进,确保风险管理机制的适当性。
①
为确保本公司和各子公司董事有效履行职责, 本公司应每月召开董事会,必要时临时召开董事会,各子公司应根据规模等定期召开董事会,必要时临时召开董事会。
②
制定本公司的组织和工作权限规定,明确董事履行职责的基本职责和责任权限,以提高组织的效率,并在每个子公司建立相应的制度。
③
通过完善其他内部规定,确保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董事职务的有效履行。
①
本公司制定了相关公司管理规程,明确了对子公司的管理,子公司管理部门就各子公司经营上的重要事项等事先听取汇报,在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进行事前协商。
②
本公司的子公司管理部门收到该公司关于各子公司的以下事项的及时报告。
③
召开跨集团会议,就销售、物流管理、信息系统、财务会计、人事及其他经营事项从跨集团的角度进行报告和讨论。
④
必要时,请各子公司代表董事出席本公司董事会,并听取其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除上述 (1) 至 (5) 所列事项外,还应建立以下事项的体制。
①
在本公司的子公司管理部门促进子公司的指导和培训,以确保作为企业集团的运营。
②
本公司将支持各子公司管理部门的部分工作,并每天防止欺诈和错误的发生。
③
本公司内部监查室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内部控制评价基本计划书,对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进行监查,并将结果报告给本公司的代表董事及监查等委员会。
④
根据需要,向子公司提供本公司的规章和手册,管理和监督,并根据需要进行教育和培训。
①
财务报告是本公司集团内外人员认识到集团活动的极其重要的信息,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有助于维护和改善集团的社会信誉。我们强烈认识到,我们将努力制定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制度。
②
我们将在报告年度的基础上制定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发展基本计划,并与整个集团合作,在综合财务报告中促进内部控制的发展。
③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发展状况和运作状况由内部审计室进行评估,该内部审计室独立于被评估的工作,并且熟悉内部控制的发展和评估。
①
本公司的监查等委员会要求设置应辅助其职务的董事或佣人(以下,在 (1) 至 (3) 中称为“辅助使用者”。)时,应及时完善这些体制。辅助使用人兼任其他业务的,应当优先从事与监察等委员会有关的业务。
②
在协助其职责的范围内,对辅助人员的命令权力应属于本公司的审计等委员会,对于审计等委员会的命令事项,本公司的其他董事(不包括担任审计等委员的董事。)和其他人员对辅助人员没有命令权力。
③
辅助使用人的人事变动、人事评价、处分等决定,事前必须得到本公司的监查等委员会或监查等委员会指定的监查等委员的同意。
①
本公司的监查等委员除出席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外,还出席重要会议,听取业务执行状况以及合规体制和风险管理体制的报告。
②
对于上述重要会议上未附议的重要请示书及报告书等,本公司的监查等委员进行阅览,必要时接受内容的说明。
③
本公司的董事(不包括担任审计等委员的董事。)及使用人应迅速向本公司的监查等委员会报告以下事项,各子公司也应以此为依据建立体制。
④
本公司的内部监查室向本公司的监查等委员会报告其实施的本公司集团内部监查的结果 (包括内部控制系统的状况) 。
⑤
本公司的董事(不包括担任审计等委员的董事。)及使用人向本公司的监查等委员会报告在以本公司集团的所有董事、监查人及使用人为对象的公司内通报制度的帮助热线“K call”收到的通报的内容。
⑥
本公司的监查等委员会与各子公司的监查人员合作,定期或随时听取各子公司监查人员关于其监查状况以及各子公司的董事和使用人所接受的报告的内容等的报告。
⑦
禁止对向本公司的监查等委员会进行报告的本公司集团的董事(不包括担任审计等委员的董事。)、监查官及使用人进行不利的处理。
关于本公司的监查等委员职务的执行(仅限于执行审计等委员会的职务。)所必要的费用支出等,在对本公司的监查等委员会认为必要的金额适当采取预算措施的同时,在提出预算措施时未预料到的费用请求时,除明确该请求对该监查等委员职务的执行不必要的情况外,应迅速处理该费用或债务。
①
本公司的监查等委员会规定了监查等委员会的监查相关的标准和基本事项,制定了以确保监查等委员会的监查顺利且有效实施为目的的规则。
②
本公司的代表董事就本公司应该应对的课题、监查等委员会的监查环境整备状况、监查上的重要课题,与本公司的监查等委员会定期交换意见,努力加深相互的认识。
③
本公司的监查等委员会在听取本公司会计审计人关于会计内容的适当说明的同时,进行信息交换等谋求合作。
④
本公司的董事(不包括担任审计等委员的董事。)在本公司的监查等委员会执行其职务时,需要与律师等外部专家合作的情况下,考虑谋求该合作。
⑤
本公司的监查等委员会和各子公司的监查员相互合作,定期召开联络会等,努力实现信息的共享,相互提高监查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