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
坂井渥美律师事务所律师、博士
MEDIUS Holdings株式会社外部董事(监察等委员)
越後 純子
筑波大学医学部毕业。同校医学研究科毕业,横滨东荫大学法学院毕业。 2010年注册为律师,同年开始在金泽大学医院担任法务员。 2015年起在虎之门医院工作。自 2022 年 1 月起加入 Atsumi & Sakai Law Office。MEDIUS Holdings Co., Ltd.外部董事
在本期中,我将介绍我在过去的经验中每天的感受,如何在审判中看到医疗领域的知情同意。在第一部分中,我想考虑为什么有些案例声称患者在审判中没有听到足够的解释。
术语“知情同意”最初是通过美国先例形成的概念,并未在日本审判中使用,术语“解释义务”用作相应的法律术语。关于用语的沿革在《医学伦理基础知识2018年版》中有详细说明1。
当我开始学习法律时,我从“解释义务”这个词中学到了,但至少在我接受医学教育时,我从未听过这个词,我感到不舒服。当我学习时,我发现在医疗领域它被视为“知情同意”。作为法律处理,它不仅是一般理论,而且是解释患者做出决策所需信息的义务。因为是义务,所以法官认为是桅杆。到目前为止,我认为同一事件的术语差异直接揭示了两者各自强调的要点,这种差异是冲突的一个因素。
为了理解,我想简单地说一下,医疗现场重视的是“同意”,即取得同意,更直截了当地说就是在同意书上签名,而在审判中则更注重“说明”。当然,在同意书上签字是很重要的。但是,法律上有效的许可是对所述内容的许可,因此不能说您同意未包含在说明中的内容。在许多情况下,治疗按计划成功,因此解释细节不会成为法律问题。但是,如果意外发生不良结果并发展成法律问题,即使有协议,未解释的内容也没有意义。
反过来说,即使没有签名的书面文件,只要记录说明内容和对此的同意,就足以成为同意的证明。因为在医疗实践中需要大量的解释并获得同意,所以书面形式的固定形式可以减少遗漏并提高效率。我并不否认这一点,但我觉得有一种误解,即文件本身的存在很重要。
作为在法庭上有争议的解释义务的一种常见模式,当患者没有事先解释的不良结果发生时,患者声称他没有接受这种治疗,如果他接受了解释,即使您检查说明文件或同意书,绝大多数情况下也不会描述与实际发生的内容相匹配的缺点。对此,医生主张进行了说明,两者的主张不一致。
例如,在侵入性治疗中发生不良事件并导致严重后遗症 (如缺氧性脑病) 的情况下,当看到声称解释的医生的解释性文件时,作为对该部分并发症的解释,它通常被简单地描述为“神经系统疾病”。
有多少患者在法庭上回答说,如果他们只是阅读了这份书面材料并得到了解释,他们可能会因低氧性脑病而无法恢复意识并卧床不起?一般来说,我认为每个人的经验都很清楚,人类无法理解的东西很难留在记忆中。在这里,我认为法官可以被视为知识分子阶层的普通人代表,但如果法官无法理解解释文件,则很容易倾向于判断解释不充分。现在的审判实务认为,不仅是医疗,即使专家将非专家无法理解的专业术语罗列说明,也不能说尽到了说明义务。
但是,在医疗方面,不能因为对方无法理解就放任疾病不管,所以不能简单地规则化。事实上,许多被患者指责没有解释的医生说,他们认为没有必要敢于解释消极影响患者决策的原因,因为他们从未经历过治疗中出现问题的并发症,强调太严重的并发症会使患者害怕治疗,错过宝贵的治疗机会,或者作为他们自己或机构。
在这个说明中,法官是否会免责,很遗憾答案是否定的。在后篇中,就发生了严重并发症的案件中,法官要求的说明内容的判断要素进行解说。
1医者伦理的基础知识2018年版 【医师与患者】 B-2.知情同意书的诞生与成长
https://www.med.or.jp/doctor/rinri/i_rinri/b02.html